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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召开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召开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的通知》(浙教电传〔2015〕39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于 6月30日前认真组织召开 2015 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析会主要内容

1、对照《浙江树人大学2015年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浙树党〔2015〕13号),分析有关任务的落实情况。

2、对照各学院、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力,重点围绕权力运行、经费使用,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学校纪委印发的《关于继续开展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对照检查本学院、部门的岗位廉政风险机制建设情况,分析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落实。

4、根据《廉政准则》的要求,分析领导干部个人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5、针对去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所查找问题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分析整改落实情况。

二、分析会的形式

1、各学院、基础部、图书信息中心及后勤保障处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由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负责人主持召开,参会人员为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成员、党政班子全体成员。

2、机关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参会人员为本部门全体党员,可扩大到部门全体教职工。

三、分析会的要求

1、高度重视。各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于维护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充分认识“把廉政风险分析透、把廉政隐患排查出,把整改落实做到位”对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2、精心组织。会前,各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部门负责人要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要求通知到与会人员,与会人员(尤其是中层干部)要提前做好准备。会中,要针对上述主要内容,认真查摆本单位及个人的廉政风险及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分析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分析各项廉政任务的落实情况。会后,要形成分析会的书面总结材料,并于7月3日前报纪监审办。

请各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把召开分析会的时间提前报纪监审办,校纪委将视情况派员参加。同时,校纪委将对各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的分析会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中共浙江树人大学纪律委员会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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