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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后勤保障处中层干部离任相关工作说明

发布日期:2025-03-12    作者:朱敏     来源: 综合事务办公室     点击:

一、干部离任工作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要工作事项。主要指离任干部主管或分管工作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经常性履行的、定期履行的职责要求以及有职责要求但尚未履行过的;主要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特别是正在办理和应在近期开展的工作情况、未完成的重点任务;内部岗位设置、工作分工及人员状况;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对本部门和本岗位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工作建议等。

(二)财务事项。属于权责范围的财务收支、财务管理、债权债务等经济事项和相关规定处置管理,以及与校外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其他涉及财务资产事项的情况等。

(三)文件档案事项。主要包括相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总结、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下发的重要文件等;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档案以及图书、音像、图片等档案材料;人、财、物的各种数据、报表等;办公电脑中工作相关数据必须全部保留。

(四资产设备事项。主要包括干部在岗使用的办公设备以及权责范围内资产账目与实物管理权限等,离任时要移交给接任干部,并按要求做好资产使用人信息变更,因工作需要确需带走的,须经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五)对外联络事项。主要包括与上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政府有关部门、兄弟单位及其他单位的工作联系和相关联系人等情况;对外建立的重要工作渠道等情况。

(六)需要交接的其他事项。

对涉及机构调整的部门离任干部和接任干部应按照后勤保障处重新划定的职能权限,相互配合,保证资产划拨、人员划转等工作的顺利完成。

交接完成后对政策性强有延续性的重要工作内容,离任干部有义务向接任干部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对涉及遗漏、纠纷等工作,离任干部须配合做好补充工作。

四、对履行部门经济管理职责的离任干部要配合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财务签字权等责任时限以任免文件印发时间为界;在任免文件印发前发生的工作任务,由新老干部共同完成财务签署。

五、交接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离任干部对移交项及有关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接任干部对已接收的事项及有关材料负责。

六、离任干部应主动做好交接工作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在后勤保障处/后勤党总支/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宣布干部职务任免决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含办公室调整)办结。

七、18号楼办公室调整安排如下:

18号楼办公室调整安排表
楼层门牌号部门办公人员(含岗位)
一层101卫生所药房
102值班室
103治疗准备室
104留观室
105内科门诊
106处置室
107中西医结合科
108无菌室
109中医治疗室(一)
110消毒间
111中医诊室
112清洗间
113中医治疗室(二)
二层201卫生所红十字学生分会办公室
202值班室
203青春健康活动室
204心灵氧吧
205卫生所办公室
206会议室
207卫生所办公室
208备用诊室
209备用诊室
210口腔科
211备用诊室
213洗衣房
三层301信息化与水电中心      采供服务中心资料室
302
会议室
303总经办、采供服务中心
304采供服务中心
305信息化与水电中心(一)
306
职工之家
307信息化与水电中心(二)
308公共办公室
309饮食服务中心资料室
310公共办公室
311饮食服务中心
313公共洽谈室
四层401商贸服务中心资料室
402
党员之家
403核算中心
404公共办公室
405物业会务中心(一)
406公共办公室
407物业会务中心(二)
408公寓服务中心资料室
409公寓服务中心
410物业会务中心资料室
411商贸服务中心
413公共洽谈室
五层501综合办
502
会议室
503
郑红明
504
会议室
505
张烨
506综合办
507
吴汉龙
508综合办资料室
509
范碧敏
511
张卫东
513
于胜文



后勤保障处 后勤党总支

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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