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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后勤保障处全体员工聘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2    作者:朱敏     来源: 综合事务办公室     点击:

各部门:

根据后勤保障处工作安排,2025年3月12日已完成处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现开展后勤保障处全体员工(不含处中层干部及下属企业)竞聘工作。员工聘岗由各部门自行组织,综合事务办公室负责本次员工聘岗岗位设置初审、竞聘信息发布和聘任文件发布工作。为做好本次全员聘岗,特作以下安排要求,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体现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格考核。

(二)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全员聘岗,在全处范围内实行公开聘任,促进员工队伍结构优化和人员的合理流动。

(三)精干、高效、合理的原则。体现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结合,可在确保公益性服务正常的基础上体现减员增效。

(四)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二、聘任范围

后勤保障处各部门所有员工(不含处中层干部与下属企业)。

三、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责任部门

3月5日

-3月12日

在2024年后勤保障处核编定岗工作的基础上,各部门员工聘岗方案(含岗位说明书)修改

各部门

3月12日

汇总并发布各部门员工岗位设置公告

综合事务办公室

3月12日

-3月14日

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并完成第一轮员工聘岗

各部门

3月14日

上报各部门员工第一轮聘岗汇总(书面并盖章,电子汇总表发至综合事务办公室朱敏处)

3月15日   -3月17日

各部门第一轮落聘人员,二次填报空缺岗位并汇总(书面并盖章,电子汇总表发至综合事务办公室朱敏处)

3月18日

保障处对各部门的聘岗情况进行相关审查后发布竞聘结果公告

综合事务办公室

四、聘岗要求

(一)本次聘岗期限四年(2025年3月18日至2029年3月17日),岗位数须严格按照各部门岗位编制要求,不得超编。各部门在运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用工情况调整部门岗位需求。

(二)派遣员工实行人事代理。各部门须根据实际制定劳务协议用工标准,并与协议员工签订劳务协议。

(三)不符合聘岗条件的岗位可以低聘或不聘。

(四)各部门的落聘员工可在缺编岗位中再次聘岗,待岗期间,无岗位绩效;若无缺编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落聘员工将待岗或解除劳动关系。

(五)同一岗位出现2人以上(含2人)参与竞聘的,相关部门应组织公开竞聘(具体方式自行确定)。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全员聘岗岗位设置汇总表》

2.《浙江树人学院后勤保障处员工岗位竞聘登记表》

3.《2025年后勤保障处员工聘岗汇总表》





后勤保障处  后勤保障处党总支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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