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后勤保障处工作安排,2025年3月12日已完成处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现开展后勤保障处全体员工(不含处中层干部及下属企业)竞聘工作。员工聘岗由各部门自行组织,综合事务办公室负责本次员工聘岗岗位设置初审、竞聘信息发布和聘任文件发布工作。为做好本次全员聘岗,特作以下安排要求,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体现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格考核。
(二)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全员聘岗,在全处范围内实行公开聘任,促进员工队伍结构优化和人员的合理流动。
(三)精干、高效、合理的原则。体现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结合,可在确保公益性服务正常的基础上体现减员增效。
(四)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二、聘任范围
后勤保障处各部门所有员工(不含处中层干部与下属企业)。
三、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责任部门
3月5日
-3月12日
在2024年后勤保障处核编定岗工作的基础上,各部门员工聘岗方案(含岗位说明书)修改
各部门
3月12日
汇总并发布各部门员工岗位设置公告
综合事务办公室
-3月14日
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并完成第一轮员工聘岗
3月14日
上报各部门员工第一轮聘岗汇总(书面并盖章,电子汇总表发至综合事务办公室朱敏处)
3月15日 -3月17日
各部门第一轮落聘人员,二次填报空缺岗位并汇总(书面并盖章,电子汇总表发至综合事务办公室朱敏处)
3月18日
保障处对各部门的聘岗情况进行相关审查后发布竞聘结果公告
四、聘岗要求
(一)本次聘岗期限四年(2025年3月18日至2029年3月17日),岗位数须严格按照各部门岗位编制要求,不得超编。各部门在运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用工情况调整部门岗位需求。
(二)派遣员工实行人事代理。各部门须根据实际制定劳务协议用工标准,并与协议员工签订劳务协议。
(三)不符合聘岗条件的岗位可以低聘或不聘。
(四)各部门的落聘员工可在缺编岗位中再次聘岗,待岗期间,无岗位绩效;若无缺编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落聘员工将待岗或解除劳动关系。
(五)同一岗位出现2人以上(含2人)参与竞聘的,相关部门应组织公开竞聘(具体方式自行确定)。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全员聘岗岗位设置汇总表》
2.《浙江树人学院后勤保障处员工岗位竞聘登记表》
3.《2025年后勤保障处员工聘岗汇总表》
后勤保障处 后勤保障处党总支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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