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系统矛盾纠纷和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期末的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各学院、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的实验场所、办公场地、学生宿舍、食堂、经营场所、集中充电场所、高配等进行“地毯式”安全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
二、检查场所
两校区学生宿舍、教职员工宿舍、招待所、食堂、高配房、地下室、经营性场所等重点区域。
三、人员分组
拱宸桥校区
第一组
组长:宋婧
组员:屠坤苗、苗科央、张培钧、沈 梅、宋卫国、陈培君、陈莉
第二组
组长:范碧敏
组员:陈挺挺、陈康、章国猛、施勇萍、冯 涛、鲍宇雯、李菲菲
杨汛桥校区
组长:王春艳
组员:聂纲要、王小燕、陈春华、李朗杰、邵栋良、沈炯、吴红燕
组长:郑红明
组员:吴水木、郑永明、谭红月、方梦醒、赵佳、洪亚红、丁顺水
检查要求
1、组长负责召集本组成员并带队检查,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根据检查内容,对照“附件1”期末校园安全自查对照清单中所列的各项要求进行全面检查;
2、每组确定一名记录员,认真做好记录,检查记录汇总后(书面和电子表格各一份)在1月7日15:00前上交至综合事务办公室陈培君处。
综合事务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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