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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员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考核工作及年终考核奖发放的通知

各中心:

为了更好地总结工作,提高工作实效,强化后勤内部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按照以年度考核为主,学期考核为辅的要求,认真开展好本学期(2015年2月-2015年6月)的总结考核工作。现就学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1、后勤职工(含事业编制、企业编制、派遣员工和协议用工)。

2、处领导班子根据学校要求由后勤保障处进行考核。

3、后勤保障处现职中层干部(各项目组团负责人、成员及综合事务部门负责人根据浙树大后处〔2015〕5号文件关于《后勤保障处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对内退或因病、事假等原因不在岗已超过半学期的人员暂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结果

各中心根据职工的岗位职责,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工作实绩。

职工学期考核结果分“称职”和“不称职”两个等级,各中心组织填写《教职工考核登记表》,其中事业编制人员和企业编制人员将《考核登记表》交由综合事务部存档,编外员工和协议用工由各中心存档。

(三)组织实施

1、考核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中心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各项政策规定,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考核工作由各中心具体负责。原则上以同一岗级人员分类考核、分类排序,综合考虑同级人员所处岗位、贡献大小、业绩表现等因素,具体由各中心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考核。

3、考核“称职”一栏中分为优秀、良好和合格,其中优秀人数按照各中心人员比例控制在5%以内;考核不称职的备注栏注明原因。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应评定为不称职: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

(2)累计缺勤:旷工两天以上;

(3)发生责任事故,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4)其他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4、请各中心于2015年6月29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各中心填写《学期考核情况汇总表》于6月29日前报送综合事务部(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一份,电子稿发送至屠坤苗处)。

附件一:《后勤保障处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二:《浙江树人大学后勤保障处职工考核登记表》

附件三:《浙江树人大学后勤保障处派遣、协议员工考核登记表》

浙江树人大学后勤保障处

2015年6月23日

附件一:后勤保障处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二:浙江树人大学后勤保障处职工考核登记表

附件三:浙江树人大学后勤保障处派遣、协议员工考核登记表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学生毕业离校、汛期、宿舍搬迁阶段晚间值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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