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卫生所接省医保中心浙医保【2015】26号“关于省级医保升级期间暂停刷卡结算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因省级大病保险政策调整,省级医保信息系统于2015年6月30日18时至2015年7月2日6时暂停运行。在此期间,我校省级参保人员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含校卫生所及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不能刷卡结算。如需就诊,请支付现金,凭发票到省医保中心按有关规定报销。
卫生所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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