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考核工作及年终考核奖发放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
为了更好地总结工作,提高工作实效,强化后勤内部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按照以年度考核为主,学期考核为辅的要求,认真开展好本学期的总结考核工作。现就学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后勤职工(含事业编制、企业编制、派遣员工和协议用工)。
2、处领导班子根据学校要求进行考核。
3、后勤保障处现职中层干部(各项目组团负责人、成员及综合事务部门负责人根据浙树大后处〔2015〕5号文件关于《后勤保障处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对因病、事假等原因不在岗已超过半学期的人员暂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结果
各中心根据职工的岗位职责,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工作实绩。
职工学期考核结果分“称职”和“不称职”两个等级,为简化程序,本次考核时《教职工考核登记表》不需填写。
三、组织实施
1、考核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中心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各项政策规定,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考核工作由各中心具体负责。原则上以同一岗级人员分类考核、分类排序,综合考虑同级人员所处岗位、贡献大小、业绩表现等因素,具体由各中心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考核。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应评定为不称职: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
(2)累计缺勤:旷工两天以上;
(3)发生责任事故,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4)其他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请各中心于2016年6月23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各中心填写《学期考核情况汇总表》于2016年6月23日前报送综合事务部(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一份,打印稿加盖部门印章,电子稿发送黄慧0A邮箱)。
浙江树人大学后勤保障处
2016年6月13日
附件一:后勤保障处2016年上半年考核情况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做好暑期后勤行政值班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后勤保障处2016年5月各部门信息宣传情况统计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