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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安护航 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中心):

根据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要求,为确保落实浙教办函【2021】13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安护航 建党百年”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及浙安委办【2021】24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落实,后勤保障处组织在两校区全部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的专项检查。请各组组长自行安排本组检查时间,并负责通知与召集本组成员参加检查,于6月11日14时前完成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组安排

第一组:食品、交通安全组

负责人:于胜文

组 长:陈 康

成 员:郑红明、李朗杰、沈 梅、宋卫国、宋小兰、叶涛涛、项智燕

检查区域:两校区各食堂、校车

第二组:高配电力、员工宿舍安全组

负责人:陈吉明

组 长:屠坤苗

成 员:苗科央、莫利明、方三潮、冯 涛、谭红月、邵栋良

检查区域:两校区高配房、电力设施、维修项目及员工宿舍楼

第三组:公共卫生、网点安全组

负责人:王春艳

组 长:施勇萍

成 员:黄 慧、张培钧、鲍宇雯、朗佳欢、吴红燕、陶 婧

检查区域:两校区卫生所、各商业网点

第四组:宿舍、教学场馆安全组

负责人:范碧敏

组 长:宋 婧

成 员:章国猛、朱 瑛、聂纲要、李菲菲、陈奇文、田丽佳、吴水木、唐中华、边鸿君、温淑婷、刘浩成、丁顺水

检查区域:两校区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宇场馆、地下室等公共区域。

二、检查要求

1、组长负责召集本组成员并带队检查,根据检查内容,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就对口部门的公共部位消防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时间由各组长决定,检查前,区域管理员须向检查组汇报区域情况及存在的相关问题;

3、每组确定一名记录员,认真做好记录,检查记录汇总后(书面和电子表格各一份)在6月11日14:00前上交至监督监控部叶涛涛处

2021.06.07 附件:校园安全卫生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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