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THIS NAME

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文件 >> 正文

关于许慧琴等同志内部退养决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8    作者:     来源:     点击:

浙树大后处〔2015〕15号

关于许慧琴等同志内部退养决定的通知

各中心(部门):

根据浙树大后司〔2004〕16号文件规定,结合后勤保障处二届三次职代会决议精神,经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许慧琴、莫江美、邵伟祥、韩影等4名同志内部退养,内退日期自2015年8月1日始。相关待遇参照后勤保障处内退有关政策执行。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处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上一条:浙江树人大学后勤保障处寻找“后勤正能量”典型员工 下一条:关于解除张烨同志劳动用工关系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