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树大后处〔2015〕15号
浙江树人大学后勤保障处寻找“后勤正能量”典型员工
评选与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以生为本”的服务理念,弘扬“敬业奉献”的精神,传递树大后勤人“情系师生、乐于奉献、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制订本评选与奖励办法。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民主推荐、实事求是、择优评选、好中选优的原则;
3、严格按照程序评选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
二、评选范围
1、在后勤保障处工作二年以上的全体员工(向一线基层员工倾斜);
2、下属企业自聘员工和商业网点以及外包项目自聘员工不在此评选范围内;
3、近两年内考核成绩称职以上者;
4、往届获得者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方式
1、组织推荐(在职在岗职工、派遣员工、协议员工);
2、个人自荐(在职在岗职工、派遣员工、协议员工)。
四、评选条件
1、热爱后勤事业,爱岗敬业,遵守制度,规范服务流程,服务师生主动、热情;
2、在服务育人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业绩突出,并能以自己的行动潜移默化地感染着师生,在师生中拥有较高认可度的;
3、在“好人好事”方面事迹突出的;
4、在“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5、在其他方面有特殊贡献的。
五、评选组织
1、后勤保障处成立评审组
由处领导班子及各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事务部。
2、各中心成立评审工作组
各中心负责人为工作组组长,其他成员由组长召集组成。管理部门设立一个评审工作组。
六、评选程序
1、各中心根据后勤保障处寻找“后勤正能量”评选办法,结合本行业规则,制定相应评选标准与办法,按规定程序和办法产生中心寻找“后勤正能量”若干名。
2、根据后勤保障处寻找“后勤正能量”评选条件,以中心(部门)的组织名义推荐后勤保障处寻找“后勤正能量”人选(填写《后勤保障处寻找“后勤正能量”推荐表》)。
3、根据相关评审条件,后勤保障处寻找“后勤正能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查、评选、公示,确定入围人员;
4、形成寻找“后勤正能量”活动专题报道,通过师生现场、网上投票,结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投票,按照4:6(师生投票占40%,评审领导小组占60%)的比例,最终评选出 10名寻找“后勤正能量”典型人物,并进行表彰。
七、评选期限
一年一届
八、奖励办法
获得后勤保障处寻找“后勤正能量”入围人员,后勤保障处一次性给予300元的奖励,获得寻找“后勤正能量”10位典型人物,后勤保障处给予个人绩效工资中增加120元/月,自发文即日起一年内有效。
九、其它要求
出现以下情况者,经后勤保障处寻找“后勤正能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给予撤销:
1、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党纪或行政处罚,给部门造成恶劣影响者;
2、按处相关监控条例,受到处罚的;
3、未受处罚,但工作表现不积极,不愿参与组织安排的工作之外的其它各项活动,行为懒散,态度生硬,师生员工反映问题较多者。
十、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生效,由后勤保障处寻找“后勤正能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后勤保障处寻找“后勤正能量”人物推荐表
后勤保障处
二0一五年九月一日
附件1
上一条:关于表彰后勤保障处第二届寻找“后勤正能量”活动 下一条:关于许慧琴等同志内部退养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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