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树大后处〔2016〕8号
关于陈俊荣同志聘任的通知
各中心(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聘任陈俊荣为饮食服务中心经理。聘期为发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本届项目组团负责人期满)。
特此通知。
浙江树人大学后勤保障处
二O一六年六月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表彰后勤保障处第三届寻找“后勤正能量”活动典型员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解除陈挺挺同志劳动用工关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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