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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处信息宣传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6-03-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后勤保障处信息宣传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后勤保障处信息宣传工作,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力度,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各部门重要工作动态,科学、认真地组织好舆情调查,并使各宣传阵地及时、准确反映各项重大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宣传工作网络

1、综合事务部为后勤保障处信息宣传主管部门。

2、各部门负责人主管本部门的信息宣传工作,并指定信息宣传联络员(以下称信息员),每部门1—3名。中途若有人员变更,要及时报综合事务部备案。

二、信息报送的原则及重点

1、信息报送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做到及时、准确,避免误报和漏报;要紧扣中心工作,挖掘特色信息。

2、本部门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重要决策、工作部署的情况;本部门改革发展新思路、新成绩、新经验。

3、本部门重要的工作、开展服务与经营的各项活动。

三、信息报送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重视信息工作,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对信息员提供的信息宣传进行审核,再报送综合事务部。

2、报送信息数量要求:每个部门每个月报送信息必须至少2篇以上(综合事务部要4篇以上);部门信息报送与项目组团绩效考核挂钩。

3、综合事务部信息员对报送过来的信息报道及时审核、校对、编辑,再进行相关平台发布与报送,报校园网、校园官方微信平台的信息需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宣传工作主任审核后进行报送发布。

四、信息宣传统计

1、各部门每报送一则信息计0.3分,在后勤网页上登载每篇计2分,在学校网站上登载每篇计3分,在浙江省高校后勤信息网上刊登每篇计3分,在校报上刊登每篇计5分,在学校官方微信平台发布每篇计5分,在省级(含)以上刊物上刊登计8分。计分可以重复算分。

2、未到达数量要求的,在项目组团绩效考核执行力方面进行扣分,具体为1篇扣0.5分,按照数量进行累加。

3、一年度,除寒暑假外,按10个月统计。

4、综合事务部每一季度在后勤网站公告栏上公布一次各部门信息报送及发布情况。

五、信息宣传评选和奖励办法

1、奖项名称和名额

(1)信息宣传工作优秀部门3个。

(2)优秀信息员6名。

2、评选条件和办法

(1)信息宣传工作优秀部门:领导重视,工作规范;信息报道及时、准确,重要信息没有误报、漏报现象;每年报送信息必须达到20则以上。

(2)优秀信息员:热爱信息报道工作,工作积极认真;信息报道及时、准确,信息质量较高,重要信息没有误报、漏报现象;每年报送信息必须达到12则以上。

(3)以年度为周期,每年度评选一次,根据各部门和信息员信息报送和发布情况进行排名、评定。

3、奖励:年底进行表彰,给予适当的奖励。

六、本方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后勤保障处信息宣传考核和奖励办法自动废除。

后勤保障处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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