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树大后处【2017】5号
关于陈奇文同志聘任的通知
各中心(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聘任陈奇文为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发文之日起一年为试用期,聘期与项目组团期限一致。
特此通知。
浙江树人大学后勤保障处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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