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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类合同续签的管理规范(2023年更新)

发布日期:2023-09-28    作者:     来源: 采供服务中心     点击:

一、续签政策

1.列入当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容,须①列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框架协议、网上服务市场内容,②供应商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框架协议、网上服务市场定点供应商,③且合同金额在当年度省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须同时满足以上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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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列入当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容,合同金额在当年度省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合同可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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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续签条件

按照《浙江树人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续签相关条款要求有:①供应商能严格履行合同并提供优良的服务,同时市场变化不大的;②可由合同承办部门提出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并经学校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续签合同;③续签合同不得超过2次,每次合同期不得超过原合同约定期,2次续签总时间不得超过5年。

三、续签材料

符合合同续签条件的项目,须由业务部门出具①服务履约评价,续签书面申请,③原采购合同扫描件,④拟签订的新合同电子稿,一并交至后勤采供服务中心。财务报销须附确认书项目请务必申报确认书

注:2023年度省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省级、杭州市本级(不含市辖区)及宁波市本级(不含市辖区)货物、服务类、工程类项目为100万元。




后勤保障处采供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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