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加强员工工作业绩的考核管理,提升工作绩效,更好地总结2023年上半年度的工作情况,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全体后勤职工;
2、内退或因病、事假等原因不在岗已超过半学期的人员,暂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结果
1、各部门根据职工的岗位职责,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工作实绩。
2、职工学期考核汇总表结果分“称职”和“不称职”两个等级,员工需填写《后勤保障处职工考核登记表》(附表1)。
(三)组织实施
1、考核工作由各部门具体负责。考虑职工所处岗位、贡献大小、业绩表现等因素,具体由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考核。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应评定为不称职: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
(2)累计缺勤、旷工两天以上;
(3)发生责任事故,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4)其他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2、请各部门于2023年6月19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员工填写《后勤保障处职工考核登记表》(附表1),部门填写《2023年上半年考核情况汇总表》(附表2),于2023年6月19日中午11:30前报送综合办(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一份,电子稿发送至朱敏处)。
浙江树人学院后勤保障处
2023年6月8日
上一条:《2023年后勤保障处文化建设工作实施表》 下一条:6月份后勤集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