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更好匹配2022年薪酬体系改革方案的实施,根据后勤保障处工作安排,现开展后勤保障处各部门员工竞聘工作,在2021年全员岗聘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员工聘岗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次员工聘岗岗位设置初审、竞聘信息发布和聘任文件发布工作。为做好本次聘岗工作,特作以下通知要求,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体现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格考核。
2、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全员聘岗,在全处范围内实行公开聘任,促进员工队伍结构优化和人员的合理流动。
3、精干、高效、合理的原则。体现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结合,可在确保公益性服务正常的基础上体现减员增效。
4、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二、聘任范围
后勤保障处各部门所有员工(不含处中层干部)。
三、时间安排
时 间
内 容
责任部门
11月10日-14日
修改各部门员工聘岗方案
各部门
11月15日
汇总并公布各部门员工岗位设置
人力资源部
11月15日-17日
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并完成员工聘岗
11月17-18日
各部门上报员工聘岗汇总表
(书面并盖章,电子汇总表发至人力资源部)
11月18-25日
保障处对各部门的聘岗情况进行相关审核并定岗
11月28日
发布竞聘结果公告
四、聘岗要求
1、本次聘岗期限自2022年11月至2025年4月,岗位数须严格按照各部门岗位编制要求,不得超编。各部门在运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用工情况调整部门岗位需求。
2、管理部门和实体部门之间应根据岗位及人员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轮岗。
3、不符合聘岗条件的岗位可以低聘或不聘。
4、各部门的落聘员工可在缺编岗位中再次聘岗,仍然落聘员工在待岗期间,停发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
5、同一岗位出现2人以上(含2人)参与竞聘的,相关部门应组织公开竞聘。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处
2022年11月
上一条:关于开展后勤保障处固定资产盘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后勤保障处第十届职工趣味运动会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