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部门: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节水工作,经学校后勤保障处(学校能源管理办公室)研究,并报请学校领导同意。未经后勤保障处(学校能源管理办公室)批准,不得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对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的学院(研究院)、部门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处(学校能源管理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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