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中心):
为加强对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提高后勤采购项目实施质量,不断完善供应商诚信档案和进退机制,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始对2023年度已完成验收的采购项目开展供应商履约评价。
履约评价工作是建立在各业部门根据《浙江树人学院后勤保障处供应商综合考核办法(修订)》和各类业务项目的考核细则等为标准,在日常业务管控和考核、评价基础上的总结与评定。履约评价主要从项目完成质量、完成周期、现场管理、工作态度、沟通响应及相关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并对存在较突出或典型问题(优秀或较差)进行评价及说明(具体填写格式见附件),对无突出表现及典型问题的可不用向后勤采供服务中心提交供应商履约评价表。
请各部门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存在较突出或典型问题供应商履约评价表扫描件,报送提交采供服务中心谢颜鞠。
附件:供应商履约评价表
采供服务中心0571-88285808
2024年1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寒假后勤值班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期末班车运行及公务用车保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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