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推进学生公寓地下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安全隐患,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生,共同营造整洁、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后勤保障处将对地下室进行清理整治,具体通知如下: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止,请各部门及师生员工将存放在学生公寓地下室的物品自行核实、认领并清理完毕。对确实需要堆放的学校资产等特殊物品,向后勤保障处、保卫处报备并同意后划定区域做好标记标识,有序堆放。
如有报废资产需要按照学校资产报废流程进行,在限定时间内无法清理,请在11月15日前与后勤保障处(公寓服务中心)进行协商,按指定区域临时存放。
2023年11月15日后,逾期未清理的物品或无人认领的物品,将视为无主物品,后勤保障处将统一组织清理。。
2023年12月15日起,后勤保障处将对阶段性完成清理整治的地下室,通过学生公寓片区管家进行统一管理。
后勤保障处、保卫处
2023年10月31日
上一条:关于对公寓服务中心员工叶莲英等人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决定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后勤保障处核岗定编定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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