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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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3    作者:     来源: 人力资源部     点击:

各部门(中心):

为全面总结工作,提高工作实效,推进工作发展,现就年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后勤职工

2、处领导班子(根据学校要求进行考核)

3、后勤保障处现职中层干部

4、内退或因病、事假等原因不在岗已超过半学期的人员,暂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结果

1、各部门(中心)根据职工的岗位职责,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工作实绩。

2、管理部门职工总结年度工作,由实体部门代表和本部门领导进行打分考核,实体部门职工由各部门(中心)自行考核,职工需填写《浙江树人大学后勤保障处职工考核登记表》。

3、处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考核采用处领导考评、中层干部互评和职工代表测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4部门年度考核由各部门(中心)负责人作部门年度工作总结,由职工代表、部门负责人、处领导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三、组织实施

1、考核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部门(中心)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各项政策规定,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原则上以同一岗级人员分类考核、分类排序,综合考虑同级人员所处岗位、贡献大小、业绩表现等因素,具体由各部门(中心)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考核。

3、为鼓励先进,强化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各部门(中心)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业务部门按5%的比例推荐考核优秀人员若干(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其中一线员工比例在80%以上),考核不合格的备注栏注明原因。


部门/中心

名额分配

物业会务中心+杨汛桥大物业

4+4

公寓服务中心

4

饮食服务中心

8

信息化与水电中心

2

卫生所

1

合计

23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应评定为不合格: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

(2)累计缺勤、旷工两天以上;

(3)发生责任事故,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4)其他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4、实体部门请于12月29日中午前完成考核工作。填写《后勤保障处2021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浙江树人大学后勤保障处职工考核登记表》于2021年12月31日上午前报送人力资源部(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一份,电子稿发送至朱敏处)。

考核工作进程表:

日期

事项

责任部门

2021.12.17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人力资源部

2021.12.23

发布通知,开启年度考核工作

人力资源部

2021.12.23-12.27

职工做工作总结,交至部门

各部门(中心)

2021.12.29

部门考核及中层干部考核

人力资源部

2021.12.30

管理部门职工考核

人力资源部

2021.12.31

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呈报处领导

人力资源部




 浙江树人大学后勤保障处

2021年12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后勤保障处2021年度“十件实事”评选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后勤保障处第十届服务技能比赛获奖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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