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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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后勤保障处全体员工聘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中心(部门):

根据后勤保障处工作安排,2017项目组团公开招标与处直属部门干部竞聘工作已完成,现将开展后勤保障处全体员工竞聘工作。全员聘岗由各项目组团、各部门自行组织,其中后勤保障处综合办负责本次员工聘岗各中心(部门)岗位设置初审、竞聘信息发布和聘任文件发布工作。为做好本次全员聘岗,特作以下通知要求,请各中心(部门)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体现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格考核。

2、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全员聘岗,在全处范围内实行公开聘任,促进员工队伍结构优化和人员的合理流动。

3、项目组团相对独立用工的原则。尊重契约关系,在后勤保障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体现项目组团的用工权。

4、精干、高效、合理的原则。体现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结合,可在确保公益性服务正常的基础上体现减员增效。

5、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二、参聘范围

后勤保障处各项目组团、直属部门下所有员工(不含处中层干部与下属企业)。

三、 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责任单位/责任人

1月16日

(11:00前)

上报《(中心/部门)员工竞聘上岗岗位设置表(2017)》

(发至后勤保障处综合事务部陈康处)

各中心(部门)

负责人

1月16日

汇总并公布各项目组团及直属部门的员工聘岗

设置公告

综合事务部

1月17-19日

各中心(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并完成员工聘岗

各中心(部门)

1月19日

(16:00前)

上报各中心(部门)聘岗结果

(书面并盖章,电子汇总表发至陈康处)

各中心(部门)

1月20日

保障处对各中心(部门)的聘岗情况

进行相关审查后发布竞聘结果公告

综合事务部

四、聘岗要求

1、本次聘岗期限三年,岗位数须严格按照各项目组团的招标要求,不得超编。各项目组团在运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用工情况调整组团内部的岗位需求,允许实行组团内部定期聘岗。

2、派遣员工实行人事代理。各中心须根据实际制定劳务协议用工标准,并由中心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务协议。

3、关键岗、重责重职岗原则上不聘用离退休不足1年的员工;缺岗的新聘员工,建议使用派遣员工。

4、严格执行项目组团招标中对于在编人员使用数量上的相关承诺。

5、聘岗过程中,淡化身份,鼓励管理岗位及工勤人员轮岗,跨部门聘岗需在不突破岗位编制且履行用工数量承诺基础上进行。

6、各中心的落聘员工可在缺编岗位中再次聘岗,仍然落聘员工在待岗期间,无岗位绩效。

7、同一岗位出现2人以上(含2人)参与竞聘的,相关中心(部门)应组织公开竞聘(具体方式自行确定)。

特此通知。

2017年1月13日

附:(中心/部门)员工竞聘上岗岗位设置表(2017)(下载不了,请向陈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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